排放濃度要低到多少才算合格?

簡單來說:根據台灣現行法規,集塵設備的排放管道中,粒狀污染物濃度必須符合以下標準——「燃燒過程(新污染源)」:50 mg/Nm³;「燃燒過程(既存污染源)」及「燃燒以外過程」:100 mg/Nm³

很多客戶會問:「我的粉塵看起來不多,應該沒超過標準吧?」但事實上,粉塵濃度需要用儀器檢測,肉眼無法判斷。以下為您詳細說明排放標準的具體數字、適用範圍及注意事項。


一、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(最關鍵的數字)

根據環保署(現環境部)102年4月25日發布的修正公告,粒狀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如下:

污染源類別排放管道標準備註
燃燒過程(新污染源)50 mg/Nm³102年4月25日後新設者適用
燃燒過程(既存污染源)100 mg/Nm³既有污染源給予1年改善緩衝期
燃燒以外過程100 mg/Nm³如研磨、篩選、輸送等製程

注意:這裡的單位是 mg/Nm³(毫克/每立方公尺排氣體積),N代表「凱氏溫度273度及一大氣壓下」的標準狀態。


二、什麼是「既存污染源」?什麼是「新污染源」?

類別定義適用標準
既存污染源102年4月25日修正發布前已完成建造、建造中、完成工程招標或發包簽約者給予1年緩衝期,緩衝期內適用舊標準,之後適用新標準
新污染源102年4月25日修正發布日後新設者直接適用新標準(燃燒過程50 mg/Nm³)

一句話:愈早設立的工廠,有緩衝期;新設工廠從一開始就要符合嚴格標準。


三、檢測方法與注意事項

項目說明
檢測方法需由環保署認可的檢測機構,依國家標準方法進行採樣與分析。
校正方式燃燒過程排氣中之含氧率,以6%氧氣為參考基準進行校正。
不透光率112年6月14日修正後,新增排放管道粒狀污染物之不透光率影像判煙標準,須採用影像判煙系統進行不透光率判定。
連續監測符合條件的固定污染源,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,其每日量測值需符合規定: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之監測數據,其六分鐘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值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四小時。

四、特定行業可能有更嚴格標準

除了通用的排放標準,環境部還針對特定行業訂有更嚴格的「行業別排放標準」,例如:

行業/污染物排放標準
廢棄物焚化爐(戴奧辛)0.1 ng-TEQ/Nm³
有害空氣污染物戴奧辛:10ng-TEQ/Nm³;氯乙烯單體:20ppm;鎘及其化合物:10mg/Nm³;鉛及其化合物:10 mg/Nm³;三氯乙烯:5000ppm 

如果您屬於特定行業,建議向環保主管機關確認適用的標準。

五、優順益能為您做什麼?

「排放標準不是您說了算,是法律說了算——100 mg/Nm³是紅線,踩到就要付出代價。」

優順益提供:

  • 法規諮詢:協助您了解適用的排放標準
  • 檢測安排:介紹合格的檢測機構,協助進行排放檢測
  • 改善規劃:若檢測結果超標,我們提供3D規劃與設備改善方案
  • 許可證申請:協助準備操作許可證申請文件
  • 認證設備:我們的產品符合CE、ATEX、UL等國際認證,排放濃度遠低於法定標準

我們的目標:讓您的設備不僅「會動」,更要「合法」。

一句話總結:「粉塵排放標準很簡單——新燃燒源50,其他100。但簡單的數字,沒達標就是罰單。」